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利用Web3技术(如区块链、代币化)进行跨境融资、资产证券化的中国实体企业,特别是拥有稳定现金流资产(如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领域)且寻求海外融资渠道的企业。
核心要点
1. 监管框架双轨制:境内严禁,跨境有条件许可
中国对Web3金融应用实施境内与跨境区别监管。境内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业务仍被全面禁止。但在跨境端,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主体以境内资产为基础,在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RWA)进行融资,这为实体企业开辟了新的合规海外融资路径。
2. 明确业务定义与监管分工
新规明确了跨境RWA业务是指以境内资产或相关权利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在境外发行代币化权益凭证的活动。监管层面实行多部委联动,证监会是RWA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负责事前备案管理;人民银行负责虚拟货币监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属地风险处置。发改委、外管局等也会根据业务性质按职责监管。
3. 融资主体与服务商的特定要求
跨境RWA的备案和申请主体必须是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企业,且资产需能产生稳定现金流。服务商(如金融机构、律所、技术提供商、营销平台)需高度谨慎,明确区分RWA与虚拟货币服务界限。境外机构向境内主体提供相关跨境金融服务,其资质要求尚待进一步明确。
4. 核心底线:服务实体经济与金融稳定
政策鼓励技术创新服务于实体经济融资,坚决遏制炒作。跨境RWA融资有明确的适用场景和资产要求,并非面向境内公众投资者的募资工具。企业需回归融资本质,避免利用概念在境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炒作或销售。
实务建议
- 企业自评:评估自身是否为拥有稳定现金流资产的实体企业,并判断资产是否适合进行跨境代币化融资。
- 备案先行:在启动任何跨境RWA项目前,必须由境内资产控制主体向证监会完成事前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开展。
- 架构合规:设计跨境交易架构时,需提前与律师、券商等中介机构论证其是否符合“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监管原则,并考虑外管、发改等部门的潜在审批要求。
- 审慎选择服务商:选择熟悉中外Web3监管动态、能与国内监管部门保持沟通的中介机构(律所、技术方等),确保其服务严格区分RWA与虚拟货币业务。
- 严守营销红线:禁止在境内任何平台或向境内公众进行项目宣传、推广或销售,所有营销活动应严格限定在境外合规市场。
风险提示
- 误区:认为新规为所有Web3业务“松绑”。事实是境内一切相关业务仍被禁止,仅跨境RWA这一特定模式有条件放开。
- 注意:境外发行锚定人民币的稳定币或虚拟货币,仍需获得相关部门特别许可,目前基本处于禁止状态。
- 注意:境外服务商为境内RWA项目提供跨境服务,可能存在牌照或资质不确定性,需在备案过程中重点澄清。
- 警告:互联网平台、广告公司等若为未经备案的RWA业务或虚拟货币业务提供导流、宣传服务,将面临严厉处罚。
- 提醒:政策细则仍在完善中,企业应保持与监管沟通,对产品结构、资产估值、权利核查等环节的监管要求变化保持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