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参与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华设有生产线的出海企业,尤其是在医药、医疗器械、高端制造等政府采购占比较高的行业。
核心要点
1. “本国产品”三大核心标准
产品需同时满足:在中国关境内生产并实现属性改变;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达到未来规定的特定比例;特定产品还需满足关键组件与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要求。目前过渡期内,仅需满足‘境内生产’即可视同本国产品。
2. 适用范围聚焦货物采购
新规标准仅适用于政府采购中的货物采购,包括服务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部分。不适用于纯服务采购,且明确排除了土地、农产品、矿产品、无形资产等特定类别的货物。
3. 明确的政策支持与价格优势
在政府采购评审中,符合标准的本国产品可享受20%的价格扣除(即按报价的80%参与评审)。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中,符合标准的本国产品成本占比超过80%,则其所有产品均可整体享受此优惠。
4. 对供应链与生产布局的深远影响
新规旨在将模糊的“潜规则”透明化,引导企业进行供应链调整。尤其对于采用保税模式生产复进口的企业,若想参与政采,需考虑转为非保税模式。未来3-5年,组件成本比例和关键工序要求细则出台后,本地化生产需进一步深化。
5. 医药器械行业本地化新动能
新规与药监局此前鼓励境外药械境内生产的政策形成合力,为外资药械企业将生产、关键组件及工序转移至中国增添了强劲动力,特别是在政府采购占比较高的高端医疗器械领域。
实务建议
- 立即评估现有产品线:核查哪些产品计划或正在参与中国政府采购,并对照‘境内生产’标准进行合规性诊断。
- 调整保税生产模式:若采用保税区生产复进口模式供应中国市场,应评估转为非保税模式生产的经济性与可行性。
- 规划供应链“深化”路径:关注未来3-5年组件成本比例和关键工序要求的细则制定进程,提前规划提高境内组件采购比例、将关键生产环节迁移至境内的路线图。
- 利用过渡期窗口:在具体比例和关键要求细则出台前,确保产品满足‘在中国境内生产’这一基本要求,即可提前享受政策支持。
- 关注行业动态与细则发布:特别是医药、医疗器械、信息技术等政府采购重点行业,需密切关注财政部等部门后续发布的特定产品标准。
风险提示
- 误区:认为‘贴牌’、‘分装’等简单加工即算‘境内生产’。正解:必须实现产品属性的根本改变(制造、加工、组装)。
- 误区:忽视‘货物’定义的排除范围。正解:农产品、矿产品、无形资产等明确排除,相关企业需关注其他特定政策。
- 注意事项:新规目前仍为《征求意见稿》,虽具指导意义但尚未生效,企业布局应兼具前瞻性与灵活性。
- 注意事项:价格扣除政策主要影响评审中的价格评分项,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需综合提升技术、服务等非价格因素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