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南贸易与税务2026-02-22

中国海关防疫新政下美国原产货物进口实务指南

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从美国进口医疗器械、消毒防护用品等抗疫物资的中国进口企业,以及在疫情期间处理捐赠物资进口的相关机构。
M3 · 海关与关税/通关模式M4 · 跨境税务(国内+目的国)
#海关新政#关税豁免#美国进口#抗疫物资#医疗器械#捐赠免税#贸易合规#退税申请

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从美国进口医疗器械、消毒防护用品等抗疫物资的中国进口企业,以及在疫情期间处理捐赠物资进口的相关机构。

核心要点

1. 免税进口物资范围扩大

为支持疫情防控,中国政府临时扩大了可免税进口的捐赠及抗疫物资范围。新增品类包括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等。此政策适用于所有原产国,但针对美国原产货物有特殊关税安排。

2. 对美加征关税的特殊豁免

对于上述扩大范围内的美国原产货物,在用于捐赠或抗疫用途时,可申请豁免对其加征的关税。这为进口美国产的消毒剂、防护服、防护眼镜等特定税号商品提供了临时的成本优势窗口。

3. 政策具有明确时效性

上述针对美国原产货物的加征关税豁免措施,仅适用于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办理进口手续的捐赠或抗疫货物。企业需在此时间窗口内完成相关进口安排,方能享受优惠。

4. 部分美国商品加征关税税率减半

自2020年2月14日起,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750亿美元加征清单一”内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予以减半(例如从10%降至5%)。此措施无明确截止日期,有助于降低包括部分医疗器械在内的美国商品进口成本。

5. 已缴税款可申请退还

对于在政策生效前已进口并纳税、但符合新政免税条件的物资,进口企业可在规定日期前向海关申请退还已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要求企业保留好相关进口和税务凭证。

实务建议

  • 立即核查2020年第一季度内从美国进口的抗疫物资清单,判断是否符合新增免税范围及加征关税豁免条件。
  • 若进口货物符合条件但已缴税,尽快整理《未抵扣证明》等文件,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申请退税。
  • 计划进口“750亿清单一”内美国商品(尤其是医疗器械)的企业,重新测算2月14日后的关税成本,评估市场机会。
  • 办理符合政策的物资进口时,主动利用各海关设立的捐赠物资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申请快速验放。
  • 对于紧急抗疫物资,可提前与医药主管部门沟通,争取凭证明先放行、后补手续的便利。

风险提示

  • 切勿混淆政策:加征关税“豁免”仅针对特定时期、特定用途的美国货;“减半”则针对清单一内商品,两者适用范围和条件不同。
  • 注意关键时间节点:免税及豁免政策窗口期已过(2020年1-3月),当前仅具历史参考和特定情形(如退税)的指导意义。
  • 享受免税和通关便利的前提是货物必须真实用于捐赠或疫情防控,需保留用途证明文件以备核查。
  • 申请退税有严格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逾期将无法办理,企业需及时行动。
  • 关税政策动态性强,本文依据2020年初政策,企业当前操作务必以最新法规为准。

免费注册,向 AI 提问

注册后可无限浏览知识库,并获得 5 次免费 AI 合规咨询

免费注册,向 AI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