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南监管、争议与资本市场2026-02-22

中港跨境公司清盘互助:出海企业实务指南

适用场景
适用于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均有业务、资产或债务关联的出海企业,尤其是在面临财务困境、债务重组或清盘风险时,以及其债权人。
M15 · 争议解决、诉讼
#跨境清盘#香港#中国内地#破产重组#资产追索#司法互助#出海合规#债务管理

适用场景

适用于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均有业务、资产或债务关联的出海企业,尤其是在面临财务困境、债务重组或清盘风险时,以及其债权人。

核心要点

1. 跨境临时清盘互助的突破

香港法院在Re Ando Credit Ltd一案中首次批准委任香港公司临时清盘人,并明确其目的在于向中国内地法院寻求承认和协助,以追索内地资产。

2. 现有机制的局限与挑战

此前,中国内地法院缺乏正式法律依据承认和执行香港法院的清盘令,导致香港清盘人在调查和追回内地资产时面临实际困难。

3. 司法合作意愿日益增强

Re Ando案及此前香港法院承认内地清盘人的案例,均表明两地司法机构在跨境清盘问题上互助意愿日益强烈,旨在实现有序高效的跨境清盘。

4. 未来双边机制可期

香港与内地正在积极研究并有望推出正式的双边机制,以简化清盘令及清盘人的司法互认程序,从而更有效地保障债务人公司资产及债权人利益。

实务建议

  • 对于在香港设有实体并与内地存在资产或债务关联的出海企业,应密切关注两地跨境清盘互助机制的最新进展和政策动向。
  • 在进行跨境投资或融资安排时,需充分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清盘情景,并评估跨境资产追索的可行性及潜在风险。
  • 若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或债务重组需求,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探讨利用新的跨境清盘互助机制进行债务管理或资产处置的可能性。
  • 作为债权人,应了解此发展,将其作为追索跨境债务的新途径之一,并适时采取法律行动。

风险提示

  • Re Ando案是首次尝试,内地法院如何具体承认和执行香港临时清盘人的申请,以及其审查程度,仍有待实践检验。
  • 正式的互认机制尚未出台,目前的跨境清盘互助仍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不确定性,并非解决所有跨境债务问题的万能钥匙。
  • 香港法院在批准临时清盘人向内地申请承认时,要求其在各个阶段的申请需经香港法院批准,这增加了程序的复杂性。
  • 企业不应将此视为解决所有跨境债务问题的万能钥匙,仍需审慎评估个案情况,并寻求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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