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从事对美贸易、从美国进口原材料或商品的中国出海企业,尤其是在中美贸易摩擦中受到关税直接影响的企业。
核心要点
1. 申请主体与资格
受中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影响的进口商、生产商及商品使用方均可申请产品排除。为提升效率,鼓励由相关行业协会代表行业统一提出申请。
2. 可申请排除的商品范围
涵盖当时仍在实施的对美加征关税措施下的绝大多数美国进口商品,涉及动植物产品、化工品、纺织品、贱金属、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等十余个大类。但需注意,已暂停加征关税的汽车及零部件等商品不在此次排除范围内。
3. 核心申请理由与评估标准
申请需基于事实和数据,重点阐述三方面:寻找替代商品来源存在困难;加征关税对申请企业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害;加征关税对相关行业产生了重大负面结构性影响或严重社会后果。
4. 申请流程与关键时限
申请需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的在线系统,按商品税则号逐项提交。历史上设有明确的申请窗口期,逾期不予受理。成功排除的商品可在一年内免缴加征关税,并可申请退还已缴税款。
实务建议
- 立即核查自身进口商品是否在可申请排除的税则号清单内。
- 积极收集并准备能证明“寻求替代困难”、“遭受严重经济损害”及“行业负面影响”的数据与事实材料。
- 主动与所属行业协会沟通,考虑通过协会代表行业提交申请,以增强说服力。
- 密切关注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官网,及时获取最新排除清单及退税申请通知。
- 若商品被列入排除清单,务必在清单公布后的6个月内向海关提交退税申请。
风险提示
- 申请具有严格时效性,务必在官方公布的申请窗口期内提交,过期将无法补报。
- 已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如部分汽车及零部件)不属于本次排除范围,无法申请退税。
- 申请理由必须具体、有数据支撑,泛泛而谈很难通过审核。
- 退税申请也有时限,成功排除后需在6个月内主动向海关提出,税款不会自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