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所有已签订或拟签订跨境合同(如国际贸易、投融资、服务协议)的中国出海企业,尤其在合同履行可能受突发事件(如疫情、自然灾害、政策变动)影响时需重点关注。
核心要点
1. 不可抗力主张全球趋严,因果关系是核心
全球司法实践对不可抗力免责的认定均持审慎态度。关键在于证明突发事件与合同无法履行之间存在唯一、直接的因果关系,且该障碍无法通过其他合理方式克服。仅证明有影响,不足以免责。
2. 中国法院同样严格,区分合同类型与影响程度
中国法院并非当然支持不可抗力主张,而是坚持“合同严守为原则,不可抗力为例外”。审理时会综合考量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合同类型(如金钱债务与货物交付不同)、替代履行可能性等因素,严格限制合同解除条件。
3. 国际贸易中买方主张付款免责难度大
在国际贸易合同中,买方以不可抗力为由拒付货款或拒收货物通常难以获得支持。因为付款属于金钱债务,理论上可通过线上支付等方式履行,与疫情等事件的直接因果关系较弱。卖方因生产、物流受阻而无法交货则更可能构成履行障碍。
4. 防范对方“不可抗力倒置”风险
当海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外国交易对手也可能援引不可抗力向中国企业主张免责或解约。企业需提前审查合同条款,并做好应对预案,避免单方面受损。
实务建议
- 签约前仔细审阅合同不可抗力条款:明确其定义、法律后果(是免责还是延迟履行)、通知程序和举证责任。
- 主张不可抗力前评估因果关系:客观分析突发事件是否直接且唯一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是否存在替代履约方案。
- 优先协商变更合同:如疫情影响是暂时的,应积极与对方沟通,寻求变更履行期限、方式等,而非直接主张解除合同。
- 全面保留证据:系统留存政府命令、交通中断证明、沟通记录、尝试履约的证明等,以支持因果关系主张。
- 关注合同适用法与争议解决条款:提前了解管辖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以及仲裁或诉讼地点,评估潜在风险。
风险提示
- 误区:认为取得贸促会等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就等于自动免责。该证明仅为事实性证据,最终由裁判机构根据法律和合同认定。
- 误区:将经营困难、成本上升等同于合同履行不能。宏观经济影响通常不被视为不可抗力。
- 注意:滥用不可抗力主张解约,可能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 注意:对于金融借款、对赌协议等金钱债务合同,通常不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免除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