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南数据、网络与技术合规2026-02-22

出海企业必读:两用物项出口新规实务指南

适用场景
从事或计划出口具有军民两用潜力的货物、技术或服务的中国出海企业,特别是在高科技、航空航天、先进制造、化工、通信等敏感行业的企业,在业务启动、产品出口及供应链管理阶段均需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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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贸易合规#最终用户管理#许可制度#关注名单#法律责任#出海合规

适用场景

从事或计划出口具有军民两用潜力的货物、技术或服务的中国出海企业,特别是在高科技、航空航天、先进制造、化工、通信等敏感行业的企业,在业务启动、产品出口及供应链管理阶段均需重点关注。

核心要点

1. 新规核心:明确管制范围与行为

《条例》明确管制物项为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能提升军事潜力的货物、技术及服务。管制行为不仅包括贸易性出口,还涵盖对外赠送、展览、合作、援助等多种转移方式,甚至包括过境、转运等行为,覆盖范围广泛。

2. 强化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管理

新规建立了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风险管理制度。出口经营者需承担风险报告义务,进口商和最终用户需配合核查。不配合核查的,将被列入‘关注名单’,导致出口受限。

3. 新增“关注名单”与严格法律责任

除了原有的管控名单,新设‘关注名单’制度,对不配合核查的当事人进行限制。同时,大幅细化和新增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出口经营者、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教唆帮助者乃至最终用户的具体罚则。

4. 优化许可制度与便利化措施

取消了出口经营者登记前置要求,可直接申请许可。细化了‘通用许可’的申请条件(需建立内部合规制度等)和使用规则。并创设了针对特定情形(如参展、维修)的‘出口凭证’制度,简化流程。

5. 确立域外效力与强化执法协作

条例具有域外效力,对境外含有或使用中国特定两用物项的产品转移行为,中国主管部门有权要求相关经营者参照执行。同时,加强了国内跨部门执法协作,并明确了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报告义务。

实务建议

  • 立即对照即将发布的新版统一两用物项管制清单,全面梳理自身产品、技术及服务,进行准确分类与风险评估。
  • 尽快建立并运行有效的两用物项出口内部合规制度,这是申请‘通用许可’、享受贸易便利的前提条件。
  • 在交易前对海外客户(进口商、最终用户)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获取并核实其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承诺。
  • 确保严格按照出口许可证件载明的范围、条件和有效期执行出口,避免通过改造、拆分等方式规避许可。
  • 与货运代理、报关行、电商平台等第三方服务商明确其合规报告义务,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
  • 未经中国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接受或承诺接受外国政府提出的出口管制相关访问或现场核查要求。

风险提示

  • 误区:认为只有明确用于军事目的的产品才受管制。实际上,只要物项‘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即可能被纳入管制范围,定义宽泛。
  • 误区:忽视非贸易形式的转移(如赠送、参展、合作研发)。这些行为同样需要遵守出口管制规定,可能需申请许可。
  • 注意事项:切勿以为产品在保税区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移动就无需管理,此类移动虽可能免许可证,但仍受海关监管。
  • 注意事项:与‘关注名单’上的实体进行交易,将无法享受各种许可便利措施,务必在交易前进行筛查。
  • 严重警告:教唆、帮助他人规避出口管制的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企业需警惕内部员工或外部合作伙伴的不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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