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南数据、网络与技术合规2026-02-22

出海企业必读:中国反垄断法修订要点与合规指南

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拓展海外业务的中国企业,特别是涉及互联网、科技、金融、民生、媒体等领域的平台型或技术驱动型企业,在制定市场策略、进行并购或技术合作时需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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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拓展海外业务的中国企业,特别是涉及互联网、科技、金融、民生、媒体等领域的平台型或技术驱动型企业,在制定市场策略、进行并购或技术合作时需要重点关注。

核心要点

1. 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与公平竞争审查

新法强调了竞争政策在国家经济政策中的基础性地位,并正式确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这意味着政府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需事先评估是否排除或限制竞争,出海企业需关注国内外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变化。

2. 新型垄断行为规制(尤其关注数字领域)

法律明确禁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及平台规则等设置障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时,新增了对“轴辐协议”(即组织或帮助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禁止条款,这类行为在平台经济中更具隐蔽性。

3. 重点行业经营者集中审查加强

对涉及民生、金融、科技、媒体等重点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如并购、合资),监管将更为严格。企业需提前评估交易是否触发申报义务,并完善内部的事先合规机制。

4. 引入“安全港”与“停表”制度

新法引入了“安全港”规则,为市场份额低于一定标准的协议提供豁免可能,但具体标准待定。“停表”制度则明确了在审查经营者集中时,因特定事项(如补充材料)可暂停计算审查期限,使程序更清晰。

5. 法律责任大幅加重

处罚力度全面升级。对垄断协议的罚款最高可达上一年度销售额的50%,并新增了对企业负责人个人的罚款(最高100万元)。妨碍调查等行为也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和信用惩戒。

实务建议

  • 立即检视自身商业模式:特别是平台型企业,需评估是否利用数据、算法或平台规则对第三方经营者构成了不合理的限制。
  • 建立经营者集中内部评估机制:在开展投资、并购前,务必评估交易是否达到申报标准,尤其关注民生、科技等重点领域。
  • 审查合作协议:避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帮助竞争对手达成横向垄断协议(轴辐协议),确保商业合作符合公平竞争原则。
  • 关注“安全港”规则后续动态:留意执法机构未来发布的细则,若市场份额较低,可据此评估相关协议的法律风险。
  • 加强高管与员工培训:确保管理层和关键岗位员工了解反垄断个人责任风险,避免因企业违法导致个人受罚。
  • 配合调查义务:如遇反垄断调查,必须依法配合,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

风险提示

  • 误区:认为只有传统行业的“价格同盟”才构成垄断。注意:利用算法进行协同定价、利用平台规则排除竞争等新型行为已被明确禁止。
  • 误区:认为帮助组织会议或提供沟通平台不违法。注意:新法明确禁止“组织或帮助”达成垄断协议,即使不是协议直接方也可能受罚。
  • 注意事项:罚款基数“上一年度销售额”通常指全球销售额,而非仅中国境内,违法成本极高。
  • 注意事项:反垄断合规不仅是法务部门的事,业务、技术、数据部门都需参与,因为算法、数据规则可能触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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