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开发、运营包含虚拟资产交易、Play-to-Earn模式、区块链/NFT元素的元宇宙游戏的中国出海企业,尤其是在经济系统设计阶段。
核心要点
1. 警惕虚拟资产金融化,严防非法集资风险
将游戏内虚拟土地、道具等资产包装成具有高额回报潜力的金融产品进行炒作,在中国法律下风险极高。相关业务活动,如虚拟货币兑换、定价服务等,已被明确界定为非法金融活动。游戏白皮书中关于资产增值、兑换收益的陈述,极易被认定为具有“利诱性”的非法集资信息。
2. 慎用层级奖励机制,远离传销犯罪深渊
采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多层级分销或“团队计酬”的经济模型非常危险。这种模式若要求用户支付“入门费”以获得高级权益或收益资格,并以下线发展或业绩作为计酬依据,极易符合《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行为的界定,甚至可能触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 规避射幸性玩法设计,防范涉赌刑事风险
设计包含随机抽取、合成并以稀有度决定高额市场价值的虚拟物品(如区块链宠物)的玩法,存在巨大涉赌风险。如果玩家需投入资金(赌注),结果依赖偶然性,且存在“以小博大”的盈利可能,该玩法可能被认定为赌博。游戏运营方则可能因提供场所、设定规则并营利而涉嫌开设赌场罪。
实务建议
- 在设计经济系统时,彻底剥离游戏内虚拟资产与法定货币或主流虚拟货币的直接双向兑换通道。
- 避免在游戏宣传材料或白皮书中,使用“投资”、“增值”、“高回报”等具有金融利诱性质的词汇描述虚拟资产。
- 严格审查游戏内的奖励机制,杜绝任何以发展人员数量或层级关系为依据的报酬分配模式。
- 对包含随机获取机制的玩法(如抽卡、合成),确保其产出物无法通过游戏官方或紧密关联的渠道变现为法币。
- 在游戏用户协议中明确声明,游戏内虚拟资产仅限在游戏生态内使用,不具备现实世界金融投资价值。
风险提示
- 误区:认为只要服务器在境外或使用区块链技术即可规避中国法律监管。注意:面向中国用户或在中国有实质运营活动,仍受中国法律管辖。
- 误区:认为虚拟财产在民事上被认可即等于在刑事或行政监管上安全。注意:执法机关对虚拟财产“有价值性”的认定标准可能更为严格。
- 注意事项:即使不直接运营兑换通道,若游戏内经济系统设计客观上极易催生活跃的第三方法币交易市场,风险依然存在。
- 注意事项:“Play-to-Earn”模式本身并非原罪,但其具体实现方式若与上述红线特征吻合,风险将急剧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