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适用于所有利用生成式AI技术进行内容创作、产品开发,或提供AIGC服务的中国出海企业。无论企业处于AI技术应用初期还是已形成规模化服务,都需关注AIGC内容的版权归属、侵权风险及平台责任,以确保全球业务的合规性。
核心要点
1. AIGC作品的独创性认定标准
中国法院首次明确,AIGC内容若体现了人类创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和智力投入(如精细的提示词设计、参数调整、最终选定),则可被认定为具有独创性,从而获得著作权保护。
2. AIGC平台侵权责任的界定
提供AIGC服务的平台并非单纯的信息传递者,而是技术与应用深度融合的参与者。若平台未能采取合理措施预防侵权,且通过AIGC服务获利,则需承担复制权、改编权等侵权责任。
3. 平台注意义务与技术预防
法院强调,AIGC平台应根据服务性质、商业模式及侵权后果等因素,履行与其信息管理能力相符的合理注意义务。平台具备通过技术手段有效过滤和管理侵权内容的能力,若不作为则可能被认定为未尽责。
4. 版权制度鼓励技术创新
尽管AI技术改变了创作模式,但版权制度的核心目标仍是鼓励创新。只要AIGC作品体现了人类的原创智力贡献,就应受到版权保护,以促进艺术表达与AI技术共同发展。
5. AIGC生成内容构成侵权的风险
当AIGC生成的内容与现有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且保留了原作品的独有表达元素时,可能构成对原作品复制权或改编权的侵犯,尤其是在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训练或生成的情况下。
实务建议
- 对于AIGC使用者:在AIGC创作过程中,投入足够的智力劳动,如精心设计提示词、反复调整参数、进行后期编辑和筛选,以增强作品的独创性,为未来可能的版权主张奠定基础。
- 对于AIGC使用者:妥善保存AIGC作品的创作过程记录,包括提示词、参数设置、迭代版本等,作为证明独创性和版权归属的证据。
- 对于AIGC使用者:在使用AIGC生成内容时,务必审查其是否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特别是针对知名IP或受版权保护的素材。
- 对于AIGC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对AIGC模型训练数据进行严格的版权审查,避免使用未经授权的受保护内容。
- 对于AIGC服务平台:开发并部署有效的技术过滤和审核机制,主动识别和阻止可能侵犯第三方版权的内容生成,尤其针对用户输入中涉及知名IP的提示词。
- 对于AIGC服务平台: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AIGC内容的版权归属、使用规范及侵权责任划分,并要求用户承诺其输入及生成内容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 对于AIGC服务平台:在网站或应用中显著位置设置便捷、有效的侵权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响应处理,履行平台的信息管理责任。
- 对于AIGC服务平台:持续关注全球AIGC版权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动态,特别是出海目标市场的相关规定,适时调整合规策略。
风险提示
- 独创性不足的风险:并非所有AIGC内容都能自动获得版权保护,若缺乏人类的独创性投入,可能无法被认定为作品。
- 平台免责的误区:AIGC服务平台不能以“不审查用户上传内容”为由规避侵权责任,尤其当平台通过提供AIGC服务直接获利时,其注意义务和责任将更高。
- 训练数据合规风险:未经授权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训练AI模型,可能构成侵权,为后续生成内容埋下法律隐患。
- 全球法律差异风险:不同国家和地区对AIGC版权的认定标准和平台责任可能存在差异,出海企业需进行全面的法域风险评估。
- 技术能力与责任挂钩:平台若具备技术能力却未采取措施预防侵权,可能被视为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从而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