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适用于所有进行技术研发、拥有或计划申请专利的中国出海企业,尤其是在人工智能、大数据、流媒体等新兴技术领域布局的企业,以及需要进行专利维权或应对侵权指控的企业。在企业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知识产权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中均需关注。
核心要点
1. “同日双申”处理方式明确
针对同一发明创造,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未来仅允许通过放弃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来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这回归了“一发明一专利”的立法本意,旨在避免重复授权及后续的权利范围争议。
2. AI与流媒体专利客体范围细化
人工智能领域,若技术方案涉及数据采集、训练或决策环节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公共利益(如《个人信息保护法》或伦理原则),将不予授权。流媒体领域,单纯的比特流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需以方法或产品形式进行权利要求撰写。
3. 创造性审查标准升级
专利创造性评判将更强调技术特征对解决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非技术特征或与技术问题无实质关联的内容不作为创造性依据。对于AI、大数据领域,仅更换应用场景而无实质性算法或模型改进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4. 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审查
明确无效宣告请求必须是请求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非真实意愿(如“代人出头”),将不予受理。此举旨在维护专利无效制度的公信力,打击恶意骚扰。
实务建议
- 优化专利申请策略:针对同一发明创造,企业应审慎评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价值,提前规划申请路径,避免因“同日双申”导致后续授权障碍。
- 强化AI研发伦理与合规: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初期即融入法律、伦理和社会公德审查,确保数据采集、算法设计和决策过程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并留存合规证据。
- 精细化流媒体专利撰写:避免将“单纯比特流”作为专利客体,应聚焦于视频编码方法、产品或系统等,并参考官方指引进行权利要求撰写,为标准必要专利布局打下基础。
- 提升技术创新“含金量”:研发团队应注重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创新,尤其是在AI、大数据领域,避免仅停留在应用场景的简单替换,确保专利具备真正的创造性。
- 审慎发起专利无效:若需发起专利无效请求,务必确保请求人身份真实,并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避免因不符合真实意思表示而被驳回。
- 定期审查专利组合:对现有专利组合进行定期评估,识别可能受新规影响的专利,并根据需要调整知识产权管理策略。
风险提示
- 发明专利授权风险:若已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但未及时放弃,可能导致后续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
- AI专利不予授权风险:AI技术方案若违反数据隐私法规、社会公德或公共利益,将直接面临不予授权的风险。
- 流媒体专利保护不足:权利要求撰写不当(如仅涉及单纯比特流),可能导致流媒体相关技术无法获得有效专利保护。
- 专利质量下降与无效风险:缺乏实质性技术贡献或仅为“换皮”的AI/大数据专利,其创造性可能被否定,面临被无效的风险。
- 无效请求被驳回:非真实意愿发起的专利无效请求将不予受理,可能浪费时间和资源,并影响企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