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本指南适用于计划研发、制作、商业化AI数字人产品或服务的中国企业,特别是那些寻求将AI数字人应用拓展至海外市场的出海企业。
核心要点
1. 人格权益保护
AI数字人虽非法律主体,但若以真人为原型或由真人驱动,其原型或“中之人”的姓名、肖像、声音、名誉等个人权益可能被映射,需确保获得充分授权并避免侵犯。
2. 个人信息与数据合规
AI数字人制作、训练及交互过程中会涉及大量个人信息(如面容、声音)和训练数据。企业需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获取用户同意,并确保所有数据来源合法性及采取充分安全保护措施。
3. AI算法与深度合成技术监管
AI数字人的生成与训练涉及人工智能算法和深度合成技术,企业可能被认定为相关服务提供者,需履行备案、标识、内容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等法律义务。
4. 知识产权管理
AI数字人应用涉及多种内容,企业需明确数字人内容的独创性、归属权,并通过法律文件确保获得所有相关素材的合法授权,以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5. 出海双重合规考量
面向海外市场时,企业不仅要符合中国境内的技术出口管制和数据跨境传输要求,还需全面了解并遵守目标国家在业务许可、AI监管、数据隐私和内容合规等方面的具体法规。
实务建议
- 与真人原型或“中之人”签订详细协议,明确授权范围(包括衍生品使用权),并通过人脸核对等方式确保身份一致性。
-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制定全面的个人信息处理方案,对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获取单独同意,并采取严格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 采购训练数据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数据合法性证明;自行获取公开数据时,需综合评估其合规性(如是否规避反爬措施、是否涉及商业秘密)。
- 履行生成式AI、深度合成、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如进行算法备案、对合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并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
- 通过用户协议或商业合同明确AI数字人形象、内容及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权限,确保所有素材均已获得合法授权。
- 针对数字人网络主播等特定应用场景,提前进行安全评估,并遵守《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为规范。
- 出海前,评估AI数字人技术是否涉及中国限制或禁止出口技术,必要时申请政府许可;同时,评估数据出境是否需通过安全评估或标准合同备案。
- 深入研究目标国家关于AI、深度合成、数据隐私(如GDPR、CCPA)、内容合规及业务许可的具体法律法规,确保本地化合规。
风险提示
- 未经授权使用真人形象、声音等可能侵犯自然人的人格权益,引发法律诉讼。
- 个人信息处理不当(如超范围收集、未获同意、安全措施不足)将面临巨额罚款和声誉损失。
- 训练数据来源不合法或未履行AI/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义务,可能导致产品无法上线、服务被叫停或行政处罚。
- 知识产权归属不清或素材未获授权使用,易引发侵权纠纷,影响业务连续性。
- 数字人广告代言,运营方而非数字人本身需承担广告发布者的直接法律责任。
- 出海时忽视中国技术出口管制或目的国本地法规,可能面临技术禁运、数据跨境传输受阻、业务中断甚至刑事责任。
- 未对AI生成内容进行有效管理和标识,可能引发虚假信息传播、误导用户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