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适用于开发或运营AIGC产品及服务的中国出海企业,尤其是在模型训练、内容生成及全球市场分发阶段,需关注美国等主要司法区域的著作权法律风险。
核心要点
1. DMCA与版权管理信息(CMI)合规
美国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对移除或更改版权管理信息(CMI)的行为有严格规定,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双重故意”——即故意移除或更改CMI,并明知此举可能助长版权侵权。出海企业需特别注意训练数据中CMI的处理。
2. 联邦版权法优先权原则
在美国,联邦版权法具有优先权。这意味着当原告提出的州法律主张(如公开权、不正当竞争、不当得利、过失侵权等)与联邦版权法的保护范围重叠时,法院会优先适用联邦版权法,从而排除其他州法主张。
3. 中美法律差异与启示
中国法律对规避技术措施的禁止范围更广,个人规避行为和提供规避手段均受限。这为AIGC公司在技术措施使用抗辩方面带来挑战。同时,中国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及避免重复评述的原则,与美国版权法优先权有相似之处。
4. 诉讼策略与证据要求
在AIGC著作权侵权诉讼中,法院强调侵权行为的明确性和具体性。原告需清晰指出具体的侵权行为、对象及著作权登记的完整性。被告则需深入阐释技术原理,并针对侵权要件进行有效抗辩。
实务建议
- 建立健全CMI处理机制:在AIGC模型训练数据采集、处理和使用过程中,建立严格的版权管理信息(CMI)识别、保留和处理机制,避免无意或故意移除、更改CMI。
- 重视著作权登记与权利证明:确保所有用于训练或生成内容的自有作品及授权作品都已完成相应的著作权登记,并妥善保管权利证明文件,为潜在诉讼提供有力证据。
- 精简法律诉求,聚焦核心:在遭遇法律纠纷时,避免提出冗长、重复或可能被联邦版权法优先权排除的州法诉求,应将焦点集中在著作权侵权的核心问题上,确保诉求的法律依据充分且逻辑严密。
- 深入理解技术原理并做好记录:AIGC企业应详细记录模型训练数据的来源、处理方式及技术原理,以便在面对侵权指控时,能够清晰解释技术过程,区分“省略”与“移除”CMI等关键概念。
- 积极评估“合理使用”抗辩:尽管在审前程序中不常用,但AIGC企业应提前评估其模型训练和内容生成是否符合美国法律下的“合理使用”原则,作为未来潜在的抗辩策略。
风险提示
- DMCA“双重故意”认定风险:即使并非直接意图侵权,若被认定故意移除或更改CMI且明知会助长侵权,仍可能面临DMCA下的法律责任。
- 州法诉求被联邦版权法排除:试图通过公开权、不正当竞争、不当得利等州法名义规避联邦版权法限制,往往会被法院驳回,浪费诉讼资源。
- 证据不足导致败诉:未能明确指出具体的侵权行为、对象或缺乏完整的著作权登记,将严重削弱原告的诉讼主张;被告若无法清晰解释技术过程,也可能面临不利。
- “省略”与“移除”CMI的界定模糊:在实践中,“省略”CMI与“移除”CMI的界定可能存在争议,企业需谨慎处理,避免被认定为故意移除。
- 诉状冗长、缺乏逻辑性:提交包含大量未经证实断言和重复陈述的诉状,可能导致法院不满并驳回,影响案件进展和企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