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采用或计划搭建VIE架构的中国出海企业,特别是在互联网、科技等新兴领域,在进行并购、新设合营企业等交易时,必须关注反垄断申报义务。
核心要点
1. VIE结构被明确认定为反垄断法下的“控制”
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已明确,通过协议实现的VIE控制属于《反垄断法》意义上的控制关系。在计算营业额和市场份额时,需要追溯到通过股权和VIE协议控制的全部境内外实体,而不仅仅是股权关联方。这意味着涉及VIE的并购、控制权变更等交易,达到标准后很可能触发申报义务。
2. 执法态度转变,“不申报”默契风险剧增
过去业内对涉及VIE的交易存在“不申报”的普遍做法。但近期首例无条件批准案例表明,执法机构正积极受理并审查此类案件。随着《反垄断法》修订草案拟将未依法申报的罚款上限大幅提高至集团上年度销售额的10%,继续忽视申报将面临极高的法律与财务风险。
3. 审查重点回归市场竞争影响本身
在成功立案的案例中,执法机构在评估交易架构合规性后,将审查核心放在了交易对相关市场竞争的影响上。这表明,VIE结构本身不再是审查的绝对障碍,专业、充分的竞争分析是获得批准的关键。
4. 申报评估应成为交易前期必备环节
对于涉及VIE结构的交易,不能再依赖过去的刻板印象或行业默契。必须在交易早期进行实质性的反垄断申报评估,并将其作为交易推进的必要前提,以避免后续产生重大合规障碍或交易延迟。
实务建议
- 在交易筹划初期,即引入反垄断专业律师进行申报必要性评估,并共同制定申报策略。
- 如果评估认为需要申报,应在交易时间表中为反垄断审查预留充足、灵活的时间窗口。
- 在申报准备及提交后,保持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积极、坦诚沟通,按要求提供完整、可靠的信息。
- 对于历史上可能存在应报未报交易的企业,建议组建团队或聘请顾问进行风险自查,并评估其对未来交易的影响。
风险提示
- 切勿再依赖“执法机构不受理VIE案件”的过时观念或行业“不申报”默契,此策略风险极高。
- 注意营业额计算范围:需合并计算最终控制人通过股权和VIE协议控制的所有实体,可能导致轻易触发申报标准。
- 未依法申报的潜在罚款金额可能极为巨大,特别是对于大型互联网集团,务必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