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适用于所有计划或已在境外开展网络服务、平台运营的中国企业及个人,尤其需警惕业务模式可能被认定为“网络赌博”的潜在风险。
核心要点
1. 中国刑法的广泛管辖权
即使网络赌博平台服务器设在境外,仅面向外籍公民,只要有任何犯罪行为或结果(如通过VPN跨境访问、数据传输、境内提供技术支持或资金结算)发生在中国境内,中国司法机关即可依据属地管辖原则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国公民的属人管辖
无论中国公民身处境内或境外,只要从事的违法活动(如开设赌场)在中国刑法中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受地域限制。
3. 犯罪性质与法益保护
开设赌场罪旨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国家形象和经济安全,而非仅保护赌客财产。因此,即使目标用户为外籍公民,也无法规避中国法律的规制。
4. 共犯认定与帮助行为
明知他人从事网络赌博活动,仍为其提供场地、技术支持(如软件开发、服务器托管)、资金结算、广告推广等任何形式的帮助,无论作用大小,均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5. 司法实践中的“管辖创造”
在司法实践中,为有效打击跨境赌博犯罪,即便管辖权存在争议,司法机关也可能积极寻找关联点以确立管辖,确保案件得以推进。
实务建议
- 在出海前,务必对业务模式进行全面、深入的法律合规性评估,确保其在目标国和中国法律框架下均合法合规,尤其要警惕可能被认定为“赌博”的擦边球业务。
- 严格禁止境内团队通过VPN等方式远程参与境外非法赌博平台的运营、管理、技术支持或资金结算,杜绝任何可能触发中国属地管辖的境内行为。
- 对所有中国籍员工(无论境内外)进行严格的法律合规培训,使其充分了解中国刑法对跨境犯罪的管辖原则和开设赌场罪的法律风险。
- 仔细审查境外合作伙伴的背景和业务性质,避免与从事非法赌博或相关活动的实体合作,以免被牵连认定为共犯。
- 对于复杂的跨境业务,务必聘请具备跨境法律服务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常态化合规咨询和风险管理。
风险提示
- “境外运营即安全”的误区:错误认为只要服务器和用户都在境外,中国法律就无法管辖。事实上,中国刑法对跨境犯罪具有广泛的管辖权。
- 低估“帮助行为”的风险:认为自己仅提供技术、支付或推广等辅助服务,与核心赌博活动无关,不会构成犯罪。实际上,这些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 “只面向外国人”的侥幸心理:错误认为只要不针对中国公民,就不会触犯中国法律。中国刑法保护的法益超越了公民个体利益,即使面向外籍公民也可能被追究。
- VPN等工具的风险:利用VPN等工具进行跨境操作并非“隐身衣”,其活动仍可能被追踪并作为定罪证据。
- 量刑加重与关联犯罪:跨境赌博犯罪的量刑已提高,且可能同时构成非法经营、诈骗、洗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多种关联犯罪,面临数罪并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