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计划或已经开展跨境贸易的中国出海企业,特别是涉及货物进出口、跨境电商、企业并购重组或面临破产重整的企业。
核心要点
1. 跨境电商监管责任明确化
《关税法》将跨境电商平台的关税代扣代缴义务正式写入法律,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等为扣缴义务人。若未履行扣缴义务,将面临高额罚款,企业需高度重视此合规责任。
2. 企业重组需履行海关报告义务
企业在进行合并、分立、资产重组或解散时,若涉及未缴税款或减免税、保税货物,必须依法向海关报告并结清相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否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3. 通关模式变革:放行不等于税额最终确定
海关实行‘自报自缴’和‘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模式。货物放行后,海关仍可在三年内对税收要素进行后续审查和稽查,企业不可因货物已放行而忽视后续税务风险。
4. 完善原产地规则与国际接轨
新法明确了原产地规则与关税税率的适用关系,并为实施RCEP等国际协定中的特殊原产地规则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自贸协定优惠税率。
5. 新增明确的法律责任与罚则
《关税法》新增了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具体行政处罚条款,填补了以往主要援引其他法规的空白,大幅提升了企业的违规成本,合规遵从变得更为紧迫。
实务建议
- 立即梳理自身在跨境贸易中的角色,若属于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等,需建立完善的关税代扣代缴内部流程。
- 在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或解散前,将海关税款清算和报告义务纳入必备的尽职调查和操作清单。
- 强化关务管理,即使货物已通关放行,也应妥善保存所有贸易单证、价格构成证明等资料至少3年,以备后续核查。
- 积极研究并申请适用与贸易伙伴国之间的优惠贸易协定(如RCEP)税率,准确准备原产地证明文件以降低关税成本。
- 建立定期的贸易合规内部审计机制,特别是对申报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核心税收要素进行自查。
风险提示
- 切勿认为‘货物放行’即代表海关认可了申报内容,后续稽查风险始终存在。
- 在破产程序中,关税债权与担保债权的清偿顺位可能存在法律冲突,需提前咨询专业意见,不能简单假设。
- 忽视跨境电商扣缴义务将导致最高达未扣税款3倍的罚款,风险极高。
- 企业重组时若遗漏海关报告义务,即使非故意,也可能面临警告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