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南数据、网络与技术合规2026-02-21

中国反垄断监管动态与出海企业合规实务指南

适用场景
处于全球化布局阶段,在国内拥有供应链、涉及平台经济、智能汽车制造,或拟开展境内外并购重组的中国出海企业。
M7 · 数据与隐私合规M9 · 平台规则合规M11 · 内容合规与知识产权M13 · 供应链、制造与ESGM23 · 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反垄断#经营者集中#横向垄断协议#平台经济#标准必要专利#数据反垄断#合规体系

适用场景

处于全球化布局阶段,在国内拥有供应链、涉及平台经济、智能汽车制造,或拟开展境内外并购重组的中国出海企业。

核心要点

1. 政策与立法:强化公平竞争与重点领域合规

国家层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打低价倾销与恶意补贴,并要求央企建立反垄断等专项合规制度。同时,针对特定行业出台细化指引,如明确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SEP)的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许可原则,以及严密监控光伏等新能源供应链的价格协同与垄断行为。

2. 平台经济与数据要素:常态化监管与数据反垄断

监管部门强调对电商平台“二选一”和“大数据杀熟”的治理,同时支持平台企业合规发展并设置投资“绿灯”案例。此外,国内首例公共数据反垄断案获法院受理,标志着数据要素市场的反垄断审查正式拉开帷幕。

3. 执法动态:经营者集中审查趋严与附条件批准

市监总局积极推进并购审查,并出现了首例纯内资附条件批准案(涉及航空物流)。监管的核心诉求在于保持合资或并购实体间的业务独立性、防止敏感竞争信息交换,并要求对下游客户提供公平无歧视的服务。

4. 司法实践:严打横向垄断协议与协同行为

多主体通过会议纪要等形式固定价格将面临严厉处罚,但及时整改可获从轻处理。最高法明确,参与垄断协议的当事人无权通过诉讼要求分配垄断利益(协议无效),并首次明确了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及“协同行为”的认定标准(需综合考量行为一致性、意图联络及市场合理解释等)。

实务建议

  • 建立内部反垄断防火墙:在进行合资、并购或设立新实体时,严格隔离敏感商业信息,确保财务、人事、研发、定价和销售的独立性。
  • 规范行业交流与定价机制:严禁在行业协会或同行聚会中讨论价格、划分市场或限制产量,避免形成实质上的“价格协同”或卡特尔协议。
  • 审查供应链与平台协议:全面排查现有的供应商合同及平台入驻协议,清理涉嫌“二选一”、不合理交易条件或排他性的条款。
  • 智能制造企业需关注SEP许可:出海车企及物联网企业在处理标准必要专利时,应严格遵循FRAND原则,合理评估许可费率,防范知识产权滥用风险。
  • 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参照央企合规管理办法,将反垄断、反商业贿赂、数据保护等纳入企业核心合规制度,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风险提示

  • 常见误区:认为只有外资或跨境并购才会被附条件审查。注意事项:纯内资企业的经营者集中同样面临严格的竞争影响评估,需提前做好反垄断申报准备。
  • 常见误区:认为同行间口头达成价格默契,不留书面合同就安全。注意事项:监管和司法机关可通过市场行为的一致性、意图联络及缺乏合理商业解释来直接认定“协同行为”。
  • 注意事项:参与垄断协议不仅面临高额行政处罚,且该类协议在法律上自始无效,企业无法通过法院主张违约赔偿或要求分配所谓的“合作利润”。
  • 注意事项:平台企业利用算法进行“大数据杀熟”已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涉及C端业务的出海企业需立即进行算法与定价机制的合规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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