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计划在中国市场进行商标布局、遭遇商标抢注或希望清除障碍商标的中国出海企业,以及其在华关联公司,在发起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时,需关注并适应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最新的审查要求。
核心要点
1. 三年不使用撤销机制概述
根据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满三年后,任何组织或个人若认为该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可向CNIPA申请撤销。此前,申请方举证责任较低,主要由被撤销方提供使用证据。
2. 形式审查标准显著提高
CNIPA自2022年《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实施以来,对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形式审查要求大幅提高。申请人现在必须提交初步调查证据,证明被申请商标确实可能存在三年未使用的情况。
3. 打击恶意撤销,回归立法本意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遏制大量恶意、重复的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减轻商标注册人的举证负担,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CNIPA希望引导该机制回归鼓励商标实际使用的立法初衷。
4. 申请方举证责任加重
新规下,申请人需提供更详细的初步调查证据,包括被撤销商标注册人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以及在多个综合性平台和行业网站上对该商标使用情况的广泛搜索结果。
实务建议
- 在提交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时,务必附上充分的初步调查证据,证明目标商标在过去三年内未被实际使用。
- 详细收集并提供被撤销商标注册人的基本信息,如其业务范围、经营状态及其他商标注册情况等。
- 进行全面的线上搜索调查,包括在多个综合性电商平台、行业网站等,针对被撤销商标及其指定商品/服务进行搜索,并提供连续多页的搜索结果截图(建议至少3个平台,每个平台5页截图)。
- 若有合理的商业需求,可考虑通过不同的法律实体名义提交撤销申请,并避免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注册人进行批量撤销申请,以规避被认定为恶意撤销的风险。
- 即使委托专业机构匿名提交申请,也需确保所提交的初步证据符合新规要求,以提高成功率。
风险提示
- 未能提供充分的初步调查证据,将导致撤销申请在形式审查阶段即被驳回,浪费时间和成本。
- 被认定为恶意提交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可能会面临不利后果,甚至影响企业声誉和后续合规行动。
- 对同一商标注册人进行短期内的大量或重复撤销申请,极易被CNIPA认定为恶意行为,可能导致申请失败并引发审查机构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