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适用于所有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国企业,特别是涉及产品进出口、全球供应链布局,或曾被他国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企业。理解中国反规避实践有助于预判和应对全球贸易风险。
核心要点
1. 中国反规避法律框架日益完善
中国正积极构建和完善贸易救济反规避法律体系,以《对外贸易法》、《关税法》和《反倾销条例》为基础。商务部(MOFCOM)近期发布了《贸易救济反规避调查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已启动并完成首例反规避调查,显示出中国在打击规避行为上的决心和实践经验。
2. 规避行为类型多样化且不断演变
规避行为不仅限于传统的转口贸易,还包括在境内外进行加工组装、通过低税率企业出口、对产品进行微小改动等。首例光纤反规避调查更是明确将“产品型号转换”认定为规避行为,提示企业需警惕产品功能、用途和市场替代性上的细微变化。
3. 规避认定的核心要素与考量
商务部在认定规避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这包括贸易模式或产品出口方式在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前后的变化、这些变化是否具有充分的商业合理性、涉案企业间的关联关系、相关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进口量变化,以及最关键的——这些行为是否损害了现有贸易救济措施的有效性。
4. 反规避调查程序与潜在措施
反规避调查可由国内产业申请或商务部主动发起,调查方式包括问卷、听证和现场核查等,并可能适用“可得事实”原则。一旦认定规避,商务部有权采取多种措施,如将原贸易救济措施扩大适用范围至规避产品、零部件或相关国家/地区,甚至提高适用税率,并设有措施复审机制。
实务建议
- 全面审视并优化全球供应链布局,确保所有贸易环节符合中国及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救济规定。
- 对产品型号、规格、生产工艺或贸易模式的任何调整,务必评估其商业合理性,并保留充分的证明材料,以应对潜在的规避调查。
- 密切关注中国及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救济政策动态,特别是反规避规则的演变,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 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定期对进出口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并规避潜在的贸易救济风险。
- 如被卷入反规避调查,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证据,避免因不配合而导致“可得事实”裁决。
风险提示
- 轻视产品“微小改动”或“型号转换”可能带来的规避风险,即使产品名称或编码不同,也可能因功能相似性被认定为规避。
- 误认为通过第三国转运、加工或组装即可规避原产地关税,而未考虑加工增值比例和商业合理性。
- 未能提供充分的商业合理性证明,可能导致贸易模式或产品变更被认定为缺乏正当理由,从而被裁定为规避。
- 对调查不予理睬或提供虚假信息,将可能导致调查机关依据“可得事实”作出不利裁决,面临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