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南监管、争议与资本市场2026-02-22

出海企业D&O董事责任险实务指南:应对高管个人连带责任风险

适用场景
适用于计划上市、已上市或业务快速扩张,面临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监管环境,特别是证券合规、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挑战的中国出海企业。企业高管和董事需关注个人潜在的连带赔偿责任。
M16 · IPO/融资与信息披露M23 · 合规管理体系建设M15 · 争议解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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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适用于计划上市、已上市或业务快速扩张,面临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监管环境,特别是证券合规、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挑战的中国出海企业。企业高管和董事需关注个人潜在的连带赔偿责任。

核心要点

1. D&O保险在华重要性日益凸显

随着中国证券法律环境的趋严,特别是2020年《证券法》修订引入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以及康美药业等重大案件中高管被判承担巨额连带赔偿责任,D&O保险已成为企业及其高管不可或缺的风险管理工具。

2. D&O保险的保障范围

D&O保险主要覆盖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第三方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证券相关索赔,如行政调查、投资者民事诉讼、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索赔及刑事诉讼等产生的辩护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及赔偿金等。

3. 行政罚款与刑事罚金的除外责任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实施的《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责任保险明确禁止承保刑事罚金和行政罚款。这意味着D&O保险无法为高管因违法行为被处以的罚款提供保障,企业在购买D&O保险时需明确此项除外条款。

4. “不诚实或欺诈行为”除外条款的解读

D&O保单通常会排除因被保险人“不诚实或欺诈行为”导致的责任。在实践中,对于何种程度的行为构成“不诚实或欺诈”存在争议,通常倾向于解释为具有主观恶意而非仅仅过失。对于公司主体而言,除非公司治理结构失灵,被违法者完全控制,否则很难仅凭个别高管的恶意行为推断公司具有同等主观恶意。

实务建议

  • 全面评估D&O保险需求,结合自身业务模式、上市计划、运营所在地法律环境及高管风险敞口。
  • 审慎选择保险产品与条款,仔细审阅D&O保单条款,特别是关于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赔偿限额及追溯期的规定。
  • 强化内部合规与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完善信息披露流程,加强董事会和高管的法律合规培训。
  • 持续关注中国及目标市场关于证券法、公司法、保险监管等方面的最新法律法规变化,及时调整D&O保险策略和合规措施。
  • 在D&O保险购买、条款谈判及索赔处理过程中,积极寻求专业的法律和保险经纪咨询服务,确保获得充分且合规的保障。

风险提示

  • D&O保险并非万能,明确不承保刑事罚金和行政罚款,高管仍需对违法行为承担个人罚款责任。
  • 保单中“不诚实或欺诈行为”的除外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解释争议,需警惕相关风险。
  • 忽视D&O保险可能导致高管在面临巨额索赔时承担沉重的个人连带赔偿责任,甚至影响职业生涯。
  • 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法规对D&O保险的有效性和适用范围可能存在差异,出海企业需特别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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