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南数据、网络与技术合规2026-02-22

出海企业反垄断合规实务指南:聚焦2024年新规与执法动态

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进行海外投资、并购、设立合资企业,以及在海外市场开展业务(特别是涉及平台、数据、技术、医药、汽车、消费品等行业)的中国出海企业,在业务扩张、合作及日常运营阶段均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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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进行海外投资、并购、设立合资企业,以及在海外市场开展业务(特别是涉及平台、数据、技术、医药、汽车、消费品等行业)的中国出海企业,在业务扩张、合作及日常运营阶段均需关注。

核心要点

1.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更新与主动调查权

2024年起,中国提高了经营者集中(如并购、合资)的申报营业额门槛,但执法机构保留了主动调查权,即使未达新标准,若交易可能排除、限制竞争,仍可能被调查。这意味着企业不能仅凭营业额未达标就忽视反垄断审查。

2. 行业协会行为风险显著增加

新发布的《行业协会反垄断指南》明确了行业协会组织达成垄断协议(如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的高风险行为。执法案例显示,行业协会组织协调的垄断行为将导致协会本身及所有参与企业均受到严厉处罚。

3. 反垄断监管呈现“全链条常态化”趋势

监管思路已明确为“事前合规倡导、事中审查服务、事后执法追责”。事前强调企业建立合规体系,事中审查提速(如简易案件“双二十”要求),事后则加强对违法实施集中(包括“掐尖式”并购)的处罚,并正在制定更细化的处罚规则。

4. 司法界定对技术市场与支配地位认定趋严

在首例非标准必要专利拒绝许可垄断案中,最高法院纠正了下级法院对“相关市场”过于狭窄的界定,强调需基于实际技术竞争状况,并驳回了原告关于专利“不可替代”且构成市场支配地位的主张。这为技术类企业的反垄断诉讼提供了重要指引。

5. 重点执法领域明确,民生与网络成焦点

执法将持续聚焦医药、教育、公用事业、消费品(如“一老一小”、医美)、汽车、能源及网络平台等领域。同时,打击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不当干预行为也是工作重点。

实务建议

  • 在筹划海外并购、合资等交易前,即使初步判断未达中国申报标准,也应评估交易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以应对执法机构的主动调查。
  • 立即检视并约束企业参与的行业协会活动,确保协会不组织讨论价格、产量、市场划分等敏感信息,避免被卷入垄断协议风险。
  • 参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尽快建立或完善内部反垄断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审查嵌入投资、业务合作等关键流程。
  • 若业务涉及技术许可或专利,在主张或被指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时,应准备充分证据论证相关技术市场的竞争状况及技术的可替代性。
  • 关注业务所在国(地区)在医药、平台经济、数据等敏感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动态,使合规策略与国内外监管重点同步。

风险提示

  • 误区:认为未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营业额标准就绝对安全。正解:执法机构对“未达申报标准但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交易拥有主动调查权,不可心存侥幸。
  • 误区:将行业协会视为“安全港”,通过协会协调业务。正解:行业协会是反垄断监管重点,组织达成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由协会及所有参与企业共同承担。
  • 注意事项:在技术相关垄断纠纷中,主张某一专利构成独立相关市场并据此认定支配地位非常困难,需有极强的证据支持技术的“不可替代性”。
  • 注意事项:反垄断合规不仅是法务部门职责,业务、市场、销售团队同样需要培训,避免在日常商业活动中(如定价、投标、与竞争对手交流)触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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