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南数据、网络与技术合规2026-02-22

出海企业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申报实务指南

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进行海外并购、合资、股权收购等集中行为,且交易可能影响中国境内市场的出海企业,在交易筹划及实施阶段均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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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并购合规#申报义务#行政处罚#出海合规#跨境交易#抢跑风险

适用场景

计划或正在进行海外并购、合资、股权收购等集中行为,且交易可能影响中国境内市场的出海企业,在交易筹划及实施阶段均需关注。

核心要点

1. 违法后果显著加重,区分两类情形

2022年新《反垄断法》大幅提高了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处罚力度。根据集中是否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处罚分为两档:具有效果的,可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0%以下罚款;不具有效果的,处五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还可加倍。

2. 处罚裁量分步走,存在调整空间

对于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违法集中,处罚金额的确定分为两步。首先确定初步罚款金额(通常为250万元),再根据从轻、从重情形调整。其次,结合下调或上调因素(如配合调查、建立合规制度等)进行二次调整,最终确定罚款数额。

3. 特定严重情形将面临顶格处罚

对于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违法集中,若存在特定恶意情形,如执法机构已告知可能具有反竞争效果后仍执意实施、违反审查决定等,执法机构可直接处以最高额罚款,即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

4. 新增免罚情形,鼓励主动纠错

新规引入了两种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一是首次违法、主动报告并恢复原状;二是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违法。这为情节显著轻微的经营者提供了纠错机会,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实务建议

  • 在筹划任何并购、合资等集中交易前,务必评估交易是否达到中国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 若交易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应提前与市场监管总局沟通,切勿在未获批准前实施。
  • 建立并完善内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特别是在交易执行团队中普及申报义务意识。
  • 如发现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的情况,应主动评估风险,在执法机构发现前主动报告并采取措施(如暂停整合)可能成为从轻或免罚因素。
  • 在申报或调查过程中,务必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和信息,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查与调查。

风险提示

  •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交易主要发生在境外或规模不大就不需要申报。只要达到中国法定的申报标准,就必须申报。
  • “抢跑”(即在获得批准前实施集中)风险极高,尤其是对于可能具有反竞争效果的交易,将面临严厉处罚。
  • 从重处罚情形包括教唆他人违法、一年内再次违法、阻碍调查、伪造毁灭证据等,务必避免此类行为。
  • 注意“不予处罚”情形的适用条件严格,仅限于首次违法、主动报告并恢复原状,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作为普遍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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