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从事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半导体研发与制造的中国出海企业,尤其是在获取或使用美国高端芯片、算力服务及半导体设备时,需要高度关注。
核心要点
1. 高性能芯片禁运范围扩大
美国出口管制新规不仅禁运A100、H100等尖端芯片,还通过调整技术参数(如引入性能密度),将特供中国的A800、H800等芯片也纳入管制。向中国及特定关联实体出口此类芯片,许可证申请将面临‘推定拒绝’的严格审查,获取难度极高。
2. 半导体制造设备管控升级
针对用于先进节点半导体制造的关键设备(如特定光刻、刻蚀、沉积、清洗设备)及其相关软件、技术,向中国出口需许可证且适用‘推定拒绝’政策。这直接影响到国内先进制程芯片的研发与生产。
3. 规则外延:最终用途与长臂管辖
管制不仅限于直接出口。新规设立了‘先进计算’、‘超级计算机’等最终用途规则及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规则)。这意味着,即使交易发生在美国境外,若物品最终用于中国境内的先进计算或超级计算机,或属于美国技术/软件的直接产品,仍可能受EAR管辖并需许可证。
4. 对‘美国人’及云计算服务的限制
‘美国人’(包括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美国公司及其海外分支机构)在知情情况下,支持中国先进半导体研发或生产活动可能需许可证。同时,美国拟议规则计划对云计算服务(IaaS)施加客户识别与报告义务,未来可能进一步限制通过云端获取算力的途径。
5. 规避路径受阻与合规风险
通过海外子公司转运、通过第三方租赁算力等传统规避方式在新规下效果有限或风险大增。‘总部’定义宽泛,可能涵盖由中国实体最终控制的海外主体。任何主体违反美国出口管制,都可能面临罚款、列入实体清单等严厉处罚。
实务建议
- 立即开展供应链筛查:识别产品中是否包含受管制的美国原产高性能芯片(如英伟达A100/H100/A800/H800等)或半导体制造设备,评估替代来源。
- 加强交易尽职调查:在与任何供应商或服务商合作前,核查其提供的物项是否受EAR管辖,是否涉及FDP规则或最终用途限制,要求对方提供合规承诺。
- 审慎评估算力获取方案:对通过海外第三方租赁算力或使用美国IaaS服务的计划进行风险评估,考虑国产算力或非美国主导的算力方案,并预留应对未来监管变化的弹性。
- 建立内部合规流程:制定针对美国出口管制的内部审查清单,对采购、研发、合作等环节进行合规把控,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在涉及高性能芯片、先进半导体设备或复杂跨境算力安排的重大交易前,咨询熟悉美国出口管制的专业律师。
风险提示
- 误区:不从美国直接购买就安全。 注意:通过第三国转运、购买外国生产的包含美国技术/软件的直接产品、或利用海外子公司采购,均可能触发许可证要求。
- 误区:使用云计算服务不受管制。 注意:美国正在制定针对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的新规,未来通过云端获取高性能算力可能面临身份验证、报告甚至限制。
- 注意事项:‘知晓’标准宽泛。 美国出口管制中的‘知晓’包括故意无视事实,企业不能以不知情为借口逃避责任,必须进行合理尽职调查。
- 注意事项:‘总部’定义存在不确定性。 美国BIS未明确定义‘总部或最终母公司的总部’,通过协议控制(VIE)等间接控制的海外实体可能被纳入限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