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所有涉及跨境业务的中国企业,尤其是在供应链、技术合作、投融资等领域与外国实体(特别是来自特定国家的实体)有往来的企业,在业务启动、合作伙伴筛选及持续运营阶段均需关注。
核心要点
1. 四大核心清单及其法律依据
中国已建立多层次的反制与出口管制清单体系,主要包括反制清单、不可靠实体清单、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及关注名单。其法律依据分别为《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及《出口管制法》等,主管部门涉及商务部、外交部等多个部委。
2. 触发清单列名的行为
外国实体可能因参与对中国公民或组织的歧视性限制措施、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滥用知识产权诉讼进行打压、威胁中国供应链安全或违反最终用户承诺等行为被列入相关清单。跨国企业的法律行动也可能触发审查。
3. 被列入清单的严重后果
不同清单的后果严重性递增。管控名单主要限制两用物项交易;不可靠实体清单会限制进出口与投资;反制清单的后果最为严厉,可能导致被列名实体无法与中国实体开展任何交易与合作,并可能影响其在华的其他行政审批。
4. 清单移除的难度与路径
所有清单虽设有移除程序,但实践中成功案例较少。移除通常需要被列名实体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后果,并向中国主管部门申请。企业需评估移除的现实可能性,并将其作为长期风险进行管理。
5. 中国企业的核心合规义务
中国企业负有不得执行或协助外国歧视性限制措施的法定义务。必须对交易对手方(包括供应商、客户等)进行持续的清单筛查,一旦发现命中,需立即评估并调整交易。与外国母公司有联系的在华子公司,需特别注意内部制度可能存在的合规冲突。
实务建议
- 建立并定期更新交易对手方筛查机制:在业务启动前及合作过程中,定期核查合作伙伴及其关联方是否被列入中国的任何出口管制或反制清单。
- 全面审查内部合规文件:梳理内部行为准则、合同模板及宣传材料,确保其中不包含可能违反中国反制裁规定的条款或承诺。
- 制定应急预案:预先规划若关键合作伙伴被列入清单,如何调整供应链、履行中合同如何处理,以及如何与客户沟通。
- 评估涉外法律行动风险:在考虑于境外发起知识产权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前,评估其是否可能被视作“歧视性限制措施”而引发中国反制风险。
- 保留特殊情形申请通道:如确需与被反制实体进行受限活动,应知悉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交事实理由以申请许可的流程。
风险提示
- 切勿忽视清单的联动与叠加效应:同一实体可能被列入多个清单,所受限制将叠加升级,从贸易限制扩展到全面业务封锁。
- 避免“执行外国歧视性措施”:中国企业必须独立判断,不得盲目执行外国母公司或所在国要求而违反中国《反外国制裁法》。
- 合同违约的连锁风险:合作伙伴被列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需在协议中提前考虑此类“监管性不可抗力”条款及责任划分。
- 移除清单绝非易事:不要将“申请移除”作为可依赖的风险缓解措施,应首要避免被列名的风险。